福音見證|【失明,是因我業障太深?不,主耶穌救了我】水深之處

2022062716:18







福音見證|【失明,是因我業障太深?不,主耶穌救了我】水深之處
 

我出生在臺南縣的六甲鄉,那是一個民風非常淳樸,甚至相當保守的小鄉鎮。

我的祖父是個替人看風水的地理師,祖母是收驚娘,家中總是人來人往,要求籤卜、擇吉日、問風水等。

我就在這個傳統的、民俗的、宗教的環境中,懵懂的成長。

有一件事在我小小的心靈裏是肯定的,那就是在眼見之外,還有一個範圍,是看不見的,卻是存在的。

 

 

我真的看不見了

求學過程還算順利,畢業後幸運的學以致用,成了自信滿滿的服裝設計師,收入優渥,家庭幸福美滿。

二十九歲那年,罹患開放性青光眼,導致眼壓異常,視神經快速萎縮。

三十歲,追求各大宗教及各大醫派,渴望尋求身心最佳的狀態,及心靈安寧的途徑。

然而,我的視力不但沒有一點恢復的跡象,只有無法阻擋的漸次惡化。

才三十一歲,窮盡一切人為的方法,至終無法挽回逐漸失去的視力,

冰冷的黑暗,結束了我三十一年色彩繽紛的世界。

轉眼之間,我進入了一個無光、無色、無望的世界。

那種感受沒有人能體會,那種心境沒有言語能形容。

 

以前我眼中飽覽的,是絢麗,是極簡,是和諧,是對比;

如今色彩的節奏,和線條的韻律,頓時與我絕緣。

我就像死了一樣,繽紛燦爛竟成前塵往事,剩下的只有無盡的黑夜與寂寞。

 

傳統宗教能給我的答案是,今天悲慘的下場,都是因果輪迴的業障。

我無力掙脫別人對我的觀感,每天背負著莫名沉痛的鎖鍊。

為了追求消除業障,使眼睛能得醫治,我赤腳從臺北走到高雄,走了二十天。

腳走得流血、流膿,皮開肉綻,身體上的苦楚越大,越覺得有希望消災祈福,還為我下輩子不要再當盲人祈福。

絕望的我認為只有肉體的痛苦,可以改變我的命運。

 

求神問卜成了我生活的全部,我住進廟裏學習當尼姑,還作了一年半的道姑。

有一天晚上,我無助的跪在廟門口,絕望的向我的眾仙、佛、菩薩說,

『你們為什麼要這樣對我?為什麼你們不能救我?為什麼?

從小我就誠心向佛,也作好每一件事情,難道我就不能化解自己盲眼的輪迴嗎?』

我磕了一百多個響頭;一直磕,一直磕,一直磕,磕到我心力交瘁,全身癱瘓,不能自己。

 

最後,我只好打包行李回家,因為我能作的都作了,只是都沒有結果。

我什麼都不能再作了,不想作了,也作不動了。

前看得見的時候,我總是挑相貌莊嚴的神像來膜拜,現在神像也看不見了,連燒根香都會燒到手。

每天面對的除了黑暗,就是黑暗。

 

很奇妙的,當我決定放棄一切,不再尋求任何幫助,完全安靜下來時,

神,竟然來叩我的門。

當我還在廟裏的時候,

我曾經禱告說,『若真有神,請你現在來救我,不要遺棄我。

沒有人能幫助我了,我願意相信有你,我需要一位能救我從黑暗中走出來的神。』

永遠忘不了那一天,有一班基督徒來我家叩門!

我看不見他們的臉,可是我聽得見他們的心;他們充滿喜樂的交談,叩開了我的心門。

我真真實實的覺得,神就在他們中間,神和他們一同坐在我的左右。我們一同唱詩歌:

 

遇見耶穌,我才相信,有一種愛果真沒有條件

愛使祂來救我並住我心,背負我的軟弱,醫治甘甜

遇見你們,我才知道,我的產業竟是如此豐盛

弟兄姊妹如同雲彩圍繞,我真滿足活在幸福之中

 

他們告訴我:你只要相信,就會得救,並且重生。

 

在遇見他們的第七天,我第一次去參加聚會,聚完會後,我篤定的說,『我要受浸!』

我一面喜極而泣,一面痛哭不已。

我心想,這是我走過多少冤枉路,吃了多少冤枉苦,費盡千辛萬苦尋不到的,

如今我不費吹灰之力,祂找上門來,我怎麼可能放掉祂?

我絕不能和祂擦身而過,我要緊緊的抓住祂;我一定要得到祂,我一定要得到救恩。

2001年11月4日,我受浸歸入主的名裏。

我不再是個沒有盼望的盲人,而是一個滿有神聖生命的神人!

 

答案居然這麼簡單

得救後的這幾年,我生活在一群弟兄姊妹中間,

他們如同雲彩一般圍繞在我身邊,教我讀經,教我唱詩,耐心又細心的向我講說,我從來沒有聽過的真理。

有位姊妹每天在電話中,讀聖經給我聽。

有一天讀到約翰福音九章2~3節:

『門徒問耶穌說,拉比,是誰犯了罪,叫這人生來就瞎眼?是這人,還是他父母?

耶穌回答說,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乃是要在他身上顯明神的作為。』

 

我心想,宗教經典都是說,今生受到聾、盲、瘖、啞殘障的果報,

是因為他們前世犯了非常的罪,所以這輩子必須受這樣的輪迴;這是前世因果。

主耶穌卻說,這是要顯明祂的作為。

想到這裏,我不得不屈膝敬拜祂。

原來我不是一個殘缺的人,我乃是一個盛裝神的器皿,是一個彰顯神榮耀的器皿。

 

我不再以為白晝屬於別人,黑夜永遠屬於我;完美屬於別人,殘缺屬於我。

不!我現在覺得自己是個最有榮耀盼望的人。

我還是個不怕黑暗的盲人,因為我不再覺得我身處黑暗。

聖經清楚的告訴我:『神就是光,在祂裏面毫無黑暗。』(約壹一5。)

主耶穌也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絕不在黑暗裏行,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八12。)

神就是光,在祂裏面絕不會有黑暗;我不再怕黑暗,是因為我在祂裏面。

真沒想到,這麼難、這麼苦的問題,答案居然是這麼簡單。

 

如今我看不見,

可是我看見了在我的人生中,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但是我不怕遭害,因為主與我同在。

以前我是個目中無人,睜著眼睛說瞎話的盲眼人;

現在我心中有神,我親眼看見祂,認識祂,是個喜歡用神的話祝福別人的人。

以前我看得見,卻是看不見;如今我看不見,可是我看見了。

(許馨文)取材編輯自禧年報第三卷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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