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提款機變印鈔機?去年4月25日中午,工人陳瑋璘到自動提款機領6000元,竟吐鈔3萬元,他起了貪念連領11次,還「呷好逗相報」幫謝姓同事領了3次,14次共領近38萬元,「賺」了30萬餘元,2人事後仍被警方逮到,台北地方法院昨依詐欺罪判陳男拘役70天,可易科罰金7 萬元,可上訴。謝男則獲檢方緩起訴。
溢領30萬 詐欺判刑
判決指出,當天陳男前往台北捷運中正紀念堂站地下一樓,用郵局金融卡在國泰世華銀行提款機領款6000元,意外發現這個「好康」,當天他用自己及同事提款卡領了2萬8千元,實拿14萬元。
當天銀行與保全維修人員並未處理機器故障,陳男觀望3天,4月28日一早8點多,陳男又去「試機」,15分鐘內連續提領8次6000元、1次1800元。總計4天內陳、謝共提款14次,提領7萬5800元,實際吐鈔37萬9000元,溢領30萬3200元。
台灣保全結算時發現異常報警,去年8月警方循線逮人,2人皆供稱一時貪念犯法,由於14次提款都是陳男在操作,只在一旁看的謝男獲緩起訴,陳男則被判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