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情況,壽險不理賠!
所謂的除外責任,是指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項目。那麼,你知道嗎?壽險也有3種情況為除外責任。假如,真的拿不到理賠金,那麼我們還能向保險公司爭取哪些權益?一旦無常先至,這些權益至少幫助你與家人分散痛楚、減輕生活負擔。快走進小花平台保險學堂,聽保險顧問說給你聽!
通常,都是在規範道德風險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才會不予理賠,其常見的情況如下:
1.要保人故意致被保人死亡
在沒有此規範下,或許會有人用它來除掉自己討厭的人,順便領到一筆保險金,簡直太不道德了。另外一種情況,如果要保人與受益人不同,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人,不管是殘廢或致死,都將喪失其權益。意思就是,就算保險公司有理賠,也不能領到錢,在沒有其他受益人的情況下,將自動列入被保人遺產。
2.被保人故意自殘,或於投保兩年內故意自殺身亡
有時候自殺或許不是故意,而真的有千萬個理由或是苦衷,在契約簽訂後起算兩年,之後如果還不能讓被保人打消此念頭,保險公司是會負起賠償責任的。
3.被保人因犯罪被處死、拒捕或越獄導致身故或殘廢
因為犯罪在先,所以在執法過程中,以及最後執法結果,是不在保險公司承保範圍內的。
以上三種情況為壽險的除外責任,保險公司雖然不給付理賠,但如果保單有累積保單價值準備金,保險公司是會給付保價金的;被保人未年滿十五足歲,保險公司須退還所繳保費並加計利息。
小花平台溫馨提醒:
保險的初衷是用來分散風險,而非獲利手段(而且還是非法的)。想要過著無後顧之憂的人生,你必須先懂得為自己打造量身訂作的大傘,如此,才能真正為自己與家人遮風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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