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不是全部:高醫大情殺事件有感
這兩天社會上發生一起悲劇,讓人看了很不捨。
在高雄,有一名高醫大醫學系的劉同學突然遭到殺害。檢警蒐證後,發現可能是為了女孩子而惹來殺機。後來同系的黃同學打電話投案,結果警方卻等不到人。他們前往租屋的地方查看時,才發現黃同學早就已經燒炭自殺,還留下遺書給父母說:「不要為我掉眼淚」。
怎麼可能不掉眼淚?
愛情,可輕可重。如果是你的,那就很重,別人不能搶。如果不是你的,那就很輕,笑一笑就該過去,明天起床後又是一條好漢。
問題是在結婚以前,沒有人知道這是你的或者不是你的,於是下手的輕重,往往也就不知道拿捏。
看了一下,兩個男孩子家世都很好,爸爸都是醫生,而且兩個人在班上本來也是好朋友。一時的不知輕重,不但未來的醫生殺了另一個未來的醫生,也是醫生的小孩殺了醫生的小孩,兩個爸爸的指望都沒有了。
難怪受害者的父親會說:「如果知道他要自殺,我會努力阻止他犯第二次錯!」
人畢竟不是一般的動物;即便是殺了自己孩子的人,也不忍心看他親手毀滅掉自己,讓另一個爸爸也心碎。
我還留意到遺書裏寫到「爸媽對不起,又要讓你們失望了,只求你們不要再為我們難過,再為我掉眼淚,這樣我才會安心,我真的錯了,我愛你們,對不起,沒能好好孝順你們,如果能回到當初,希望還有主的帶領」,然後希望弟弟能「好好幫我照顧爸媽,要懂事、要聽話,我作了一個壞的榜樣,對不起。」
--「主的帶領」,而且是對著父母說的;看來就算不是基督徒,至少也是基督徒的小孩。
基督徒為甚麼會犯下這等大錯呢?
其實基督徒也是人,如果在關鍵時刻,他不能從他的信仰汲取力量,而是被自己的私慾、情感帶著走的話,悲劇就會鑄成。相反的,他也可以選擇另一個方向,讓他的神為他出頭,使他比一般人更剛強。
這讓我想起自己。
我也是基督徒,但是年輕時荒唐得很,見一個愛一個,弄得自己身心俱疲,最後把自己放逐到很遠的地方去,並且把自己關進心靈的囚牢裡。
雖然也很想聽從主的聲音,但在每一次抉擇的時候,總是勝不過自己,讓自己的聲音得了勝。幸好,主的確有帶領,所以在浪費了十年光陰之後,總算步上了人生的正軌。
「祂對我說,我的恩典彀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極其喜歡誇我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因此,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貧困、逼迫、困苦為可喜悅的,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有能力了。」(林後12:9~10)
只要最後一次是主得勝,魔鬼的誘惑就不算成功。
若說這十年有學到甚麼功課,那就是學到了甚麼才是重要的,甚麼不是那麼重要的;誰是為你好,誰不是。
信仰是一輩子的事,可是大學時代的戀愛不是。主是要相守到永遠的,可是喜歡的女孩子不一定是。
所以事情過了十年、二十年回頭再看,你可能會自嘲,會慘笑,會敲自己腦袋。
你們兩個都慢慢老了,眼珠上的矇蔽突然也脫落了。
為甚麼那時候腦袋會有洞,眼睛會那麼瞎,現在也不曉得了,只知道當初如果逼自己一下,聽主的話,不聽自己的,事情不會一敗塗地。
幸好我從來不曾選擇傷害別人,即便是傷害自己,也從來不曾嚴重到剝奪自己的生命。所以我還有機會,而且也的確用對了機會,讓自己的人生扳回一城。
有些小事,現在我還是很容易聽自己的,不聽主的;但是回過頭來會和主說說話,請祂赦免我的任性。
至於大事,不敢任性了,總是要擺到祂面前,兩個一起考量考量,然後讓祂來裁決。
所以真的真的很想說:
不管你是不是基督徒,當你在下一個很重要的決定,再多等一等,想一想。
尤其當你胸中有一股非拍桌子不可的衝動時,至少你可以告訴另一個人,讓他陪著你,甚至禱告看看。
給自己留一個機會。愛情不是全部,比這段愛情更重要的比比皆是,也許是你的父母,也許是你的人生,也許是下一段的愛情,一段有機會步入紅毯的愛情。
有些事情一旦發生就再也不能逆轉了,別拿自己最寶貴的資本下賭注,好嗎?
延伸閱讀:愛情的難解三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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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全文: http://www.luke54.org/view/1060/6640.html#ixzz3Z9jdAQYc
出自《水深之處福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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