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嗎?】一個司法人員的見證

2016031518:35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嗎?】一個司法人員的見證

我是邱姊妹。目前在地檢署從事刑事案件偵查的工作。

自小我是個很有自己想法,也努力實踐的人。蒙主憐憫,我在大三的時候得救,之後在召會生活中也接受過許多弟兄姊妹打開家,服事當時單身的我,常常邀約我們 這些青年人吃飯,追求主的話,照顧我們生活中不管是職場或婚姻上的需要,因此深深羨慕這樣的召會生活,也渴望自己以後也能成家服事弟兄姊妹。在2004年 青職特會時,我曾向主宣告奉獻服事青少年,但直到在30歲那年,因著嫁給一位服事青少年的弟兄,才開始進入青少年服事。


然而多年的司法工作,讓我覺得自己高高在上,而工作的內容也讓我看盡人性的黑暗,在我心中深深強化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樣的觀念,尤其是工作性質 不允許我過於心軟,更讓我無法體恤人的軟弱,個性也變得強勢。記得剛開始服事青少年的時候,常感到非常挫折,總覺得他們達不到我期望中能為主做見證的青少 年。我常常講道理、甚至發脾氣,回想自己以前在學生時代是如何積極追求課業,但是學生為何總是生活懶散,大考過後就後悔?

他們都很怕我,每逢聚會就沉默,我心想他們不願意接受成全,而我也無力改變他們,因此多次想要離開青少年服事。但每每想起自己對神的奉獻,就覺羞慚。神光照我說,你愛我嗎?要餧養我的小羊,但不是照著自己的標準,乃要照著神牧養,因為叫人生長的乃是神。

我向神流淚認罪,俯伏下來,開始放下自己的標準,打開自己的家,讓他們進入我們家與我們一同生活,不管是讀書、聊天、看電視,得知他們在生活中的狀況,抓 住在每一個關鍵時刻,陪伴他們禱告經歷神的帶領。如今我們所服事的學生,也從長到了大專與青職,讀書風氣日漸增長,這兩年更有一半以上的考上國立大學的學 生,並且願意承擔了託付,繼續牧養召會的青少年,而且比我們服事的更好更活。

感謝神,在召會生活中我得到神的光與生命的供應,是這樣的服事使我變化,讓我能像主耶穌一樣謙卑服事,使我受到了平衡,這真是我的救恩!

詳全文: http://www.luke54.org/view/1060/8070.html#ixzz42xxkaYHo
出自《水深之處福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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