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見證】她可能有一點點喜歡我

2018092715:42





【婚姻見證】她可能有一點點喜歡我
 
最近看到一則影片,內容是關於一個女作家大膽鼓起勇氣,向地鐵上的陌生男子遞紙條搭訕,結果對方已經有女友,很有禮貌地回絕。想不到過了一段時間,對方又來聯絡他,原來他已經恢復單身,反過來向她求愛。然後,這一對寶就在一起了,結婚生子,直到現在。
 
有朋友說,這是宛如小說的浪漫世界,我心裡卻慶幸,還好我的婚姻不用自己冒險犯難,而是神幫忙送上門的。
 
在感情上,三十歲以前的我曾經是一個某些人眼中「很倒楣」的人,只要哪個教會姊妹開始跟人交往了,過沒多久,不知情的我就會覺得那位姊妹很好,很吸引人,於是就會提出來給我的服事者,希望能夠促成交往。這真是令人大傷腦筋啊,百發百中,看來我是一個功能強大的「姊妹交往中」測試器呢。
 
一次又一次失望以後,我大受打擊,後來就心灰意冷,認定神為我準備了一條「相反法則」-你想要的,神一定就不給你;神願意為你預備先天豐富的情感,卻也在後天環境中作祟,讓你永遠喜歡上你無法喜歡的女孩子。
 
折騰了多年以後,有一年,我跟神之間的嘔氣也結束得差不多了,漸漸把感情的事放下了,平淡地過著自己的小生活。奇怪的是,你想結婚偏偏結不成,現在你不想結婚了,反而神派人來催促你。有一位平常很不會講話的年輕弟兄,一天晚上突然跑來說:「我覺得你年紀也到了,應該結婚了!」我說不用不用,不知怎麼他就是不走,我只好很認真地看待這件事。
 
我突然想到,扣掉已婚的和不匹配的,青職當中有兩位姊妹是可以提出來試試的。其中一位是新得救不久的姊妹,但是很孝順,常常去醫院照顧八十歲的老父。那位新姊妹很活潑,但是沒有和我聊過幾句話,有天一起做會所整潔時和我多聊了幾句,我覺得她好像蠻欣賞我的,至少不討厭我,所以我就大膽提出了這兩位姊妹。
 
「那位得救比較久的姊妹已經有對象了。」年輕的弟兄說。好吧,誰叫我是「相反原則」下的適用者呢?
 
哪知道接著那位弟兄又說:「但那位新來的姊妹還沒有交往對象,我可以問問看。」他真的很忠信地去辦了這事,後來長老同工就接手了。
 
毫無意外,那位新姊妹後來成了我的新妻,也就是現在和我一起發胖的老妻。我們交往不到一個月就認定彼此,但還是多等了一年才結婚,所以有充裕的時間觀察彼此。我非常不贊同交往必須同居的說法,因為真正要看清楚一個人,不用近到同一個房間,同一張床,同一個盥洗區域,那是婚後的開心大冒險,但婚前不需要。光是一起聚會,一起談心,一起禱告,夠了,理解了,明白了。人心深處的相通,不是外面肉身的結合可以幫得上的。何況抱著責任感和不用負責任是完全兩種的生活,後者隨時可以走。同居,說到底只是急於滿足肉體的情慾罷了,其他都是藉口。
 
婚後,妻子問我:「你跟誰交往過?」
 
聖經上說,「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同舊人的行為,並且穿上了新人。」所以我一五一十把「相反法則」告訴她,甚至把當初也提了另一位這事告訴她。
 
她意味深長地笑了,因為神居然為了她,把我在感情上隱藏了那麼久。她口直心快又問:「那位姊妹的優點我知道,那你又為甚麼提我呢?」
 
「因為我喜歡妳直爽的個性,而且孝順,然後,哈哈,因為妳好像喜歡我。」
 
「甚麼?」
 
於是我告訴她:「有一天我們做整潔,妳特意過來找我聊了好久,所以我覺得妳應該很欣賞我。如果不欣賞我,為甚麼會找我聊那麼久?」
 
我的妻大叫:「你太臭美了!我跟每一個人都可以聊那麼久!」
 
「跟妳都結婚了我當然知道,妳跟一隻狗一隻貓也可以聊很久。這是個美麗的誤會,反正,都結婚了就別計較誰喜歡誰了,哈哈。」
 
「不不不,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課題。是你喜歡我還是我喜歡你?」
 
「好吧,是我喜歡妳。」
 
相反法則被打破了,原來一開始就沒有這個法則,神只是阻止你找上不對的人,卻把對的人放在未來的一個時間點等你。她在感情路上也顛簸了很久,她也在受苦,然而神也阻止她和不對的人結婚,等候未來我在合適的車站月台上,看見她,向她遞出邀請函。讓我誤會她也許有那麼一點喜歡我,也只是一個剛剛好的小心思而已。
 
我要跟未婚的人,特別是還在求學的孩子們說,別急,時間可能還沒到。就算你急,你發飆,你跟神翻桌大吼,該給你的還是會給你,也還是會在對的時間才給你。神不需要你慷慨激昂發表奉獻聲明才給你對象,但祂看進了你的心,也懂你想甚麼,你是甚麼,你正在經歷甚麼。
 
一個人心性定了,條件相對成熟了,或許才是你和她開始牽手的好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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