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越了寂靜的死蔭幽谷,因祢與我同在】
親愛的朋友們,願您們喜樂!
先天聽障的我,從前是戴助聽器,聲音對我而言,不過是平淡模糊的雜音;現在在主的帶領下,我裝了人工電子耳,我這才知道原來聲音是如此的豐富奇妙。
我從小到大都是讀普通班,最後在台北教育大學特教系畢業。一路下來都是靠自己努力讀書,雖然成績不錯,卻讀得很不快樂。後來大一時,一位學姊向我傳福音,我就簡單相信,受浸成為基督徒。從那時候開始,主耶穌一路帶領我,給我最上好的道路。去年我參加公務員特考,在準備和考試過程中,有弟兄姊妹的禱告以及我常常呼求主名,禱告尋求主的引導,最後我以第二名考上公務員。考上後,我把我未來會在哪裡工作的事交給主。後來得知我會被分發到某一間國中,心中感到非常喜樂,因為那間學校就在我以前住過的教會附近,使我有機會和大家分享我所經歷的這位神。
當我開始上班時,發現這份工作前幾任的前輩都是聽障,這使得主管和同事們較了解聽障者的困難及如何和聽障人士溝通,使我常受到他們的關心和照顧。
有一天我的朋友問我說:你聽不到,怎沒去裝人工電子耳?我沒有裝的原因是我聽說裝電子耳的先決條件就是必須沒有任何病症,以及擁有一個完整的耳蝸。我那時因耳鳴非常嚴重,認為不可能符合健康條件,所以也就裹足不前。
但實在是渴慕能聽得更清楚,於是我就禱告問主耶穌:主啊,我好想聽清楚,我可以裝電子耳嗎?結果主回答說:快去裝!於是我就去醫院就診,醫生說若要裝電子耳的話,就必須先過二關:第一關是先做評估檢查,由醫生決定我適不適合裝電子耳;第二關是預備一筆足以買一部車的錢。
第一關我覺得肯定不會過,因為我有耳鳴,又不確定是否有完整的耳蝸;第二關我也不可能付得起,因為我才工作不到一年。但我有個辦法,就是禱告,讓主耶穌來幫我。所以,我的室友和弟兄姊妹們天天為我的一切預備和手術迫切代禱,以及家人的支持和資助,結果關關都過,而且開刀開得很成功,使我聽到許多未曾聽過的聲音!最奇妙的是,我現在幾乎再也沒有耳鳴了,醫生還說我是他第一個有耳鳴的開刀成功案例。這些過程真是主奇妙的作為。
現在我裝了電子耳之後,發現電子耳和助聽器的功能相差十萬八千里。助聽器不過是把聲音放大到比你們聽見的聲音還要大聲,因為它是靠著刺激那半死不活的纖毛細胞,聽起來沒有抑揚頓挫,也無法聽到所有頻率,只能放大我能聽到的頻率。例如一位只能看見紅光,其它光線都看不到的人,若光線加強也只能加強紅光,其他顏色依然看不到。
所以助聽器沒有給我很大的幫助。當我和人溝通時,我必須要完全專注在聽聲音和讀唇語上,並且常常要猜測別人在說什麼?這樣的情形使我在聽電話、聽音樂以及和人溝通上,都有很大的困難。例如我和同事或學生對話時,常常都需要對方手寫才能明白。
電子耳就完全不同了,因為它是把助聽器聽不到的音頻讓我聽見了!所以我聽到的聲音是你們現在聽到的樣子,而不是只有高頻的聲音。電子耳給我的不只這樣,還讓我聽得很自然,不需要完全專注,也給我以前從未有過許多豐富的感受。比如,我第一次聽到搓一搓塑膠袋原來是這麼吵的聲音!小朋友說話的聲音原來是很討人喜歡!公車開關門的聲音原來是這麼吵,又叫人討厭!我還發現捷運開關門的聲音跟我之前戴助聽器聽到的是完全不同的!
令我最開心的是,我能清楚聽到鋼琴聲。開完刀的第一次主日聚會,當我踏進門的同時,第一聽到的是又大聲又清楚的鋼琴聲!哦!主啊!這真是何等的喜樂!何等感謝讚美祂!我所聽到的琴聲好像是很多音符在跳舞,以前聽到的是模糊悶悶,又不覺得高昂喜樂的聲音,但是現在我聽得清楚分明了!以前戴助聽器的我,雖聽到各種不同的聲音,但對我來說都是沒有什麼差別的,而今當我裝了電子耳後,一切都改變了。
原來這些豐富的聲音一直都存在,但是我耳聾聽不到。聽不到不表示聲音不存在,可是我的接受聲音的器官死了,聲音對我而言沒有什麼感觸。現在裝了電子耳,讓接受聲音器官活過來聽到聲音,才知聲音竟是那樣豐富,那樣充滿驚奇。
神也是一樣,祂一直存在,祂的恩典是那樣豐豐滿滿,是那麼與我們同在。只要我們願意敞開心去接受祂,祂就會賜給我們超出我們所求所想的恩典,就像是我得到考上公務員以及裝電子耳的恩典。感謝主,這些恩典是多麼棒!尤其是電子耳使我從無聲的世界跨到有聲的世界,感到好不一樣,單調的人生霎時充滿了色彩,更何況是跨到神的國度,那更是讓人心滿意足到難以述說的地步。
我現在能聽到這麼棒的聲音,是因我有一位可信靠的主。若是當初我不禱告,或許就讓朋友的話過去,不會得到如此豐富的聲音感受。親愛的朋友,你有否發現我所走過的路程都是因為有弟兄姊妹的陪同禱告,加強我與主的聯結,讓不知所措的我才有信心和力量往前,就像腓立比書4:5-6所說的:『… 主是近的。應當一無罣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帶著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
只要我們敞開心,願意禱告:「哦!主耶穌啊!…」把我們內心深處的心事告訴祂,將重擔交給祂,祂會陪著我們一起走過我們的一生。願主祝福您們!
鄭姵均姊妹
(圖/文 來自網路)
http://www.luke54.org/view/15/38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