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15年買房 要多付51年薪水
作者記者蔡惠芳╱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11月28日 上午5:50工商時報【記者蔡惠芳╱台北報導】
過去15年來國內薪資停滯,但台北市房價反大漲3.7倍,若以這兩項數據比較,同樣受薪階級此時在台北市買房,要比15年前多付出51年實質年薪的代價。
住展雜誌昨(27)日公布最新調查指出,大台北地區預售新屋房價10月底已漲到每坪93.8萬元,平均大漲約3.7倍,每年漲幅達24.67%。
新北市也不遑多讓,87年時每坪平均約13.4萬元,但今年10月已來到42.4萬元,15年來漲幅超過3.16倍,每年漲幅也達21.06%。
而對照行政院主計總處的上班族實質薪資統計,今年1至9月每月平均4萬6,691元;和1999年的4萬7,046元相比,薪資反而「倒退嚕」。
住展雜誌企研室經理何世昌分析,同樣一筆錢如果從1999年就在台北市或新北市買房,每年大概可享有超過2成以上的不動產增值利益,遠遠贏過通膨。
台北人如果在1999年買35坪標準三房,以每坪25.4萬、總價889萬元計算,必須花15.74年的實質薪資;但若2014年10月再買房,以現今40∼45坪的標準三房、每坪93.8萬元計,總價達3,752萬元,必須付出66.97年的實質薪資,才能夠支應。
由此可見,台北人現在購屋,要比15年前多付出51.23年的實質薪資,所得遠遠追不上房價漲幅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