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努力存下來的老本買房,最怕遇人不淑,讓白花花的銀子打了水漂兒。所以,買房簽約時應該注意哪些事項,才能確保自己購屋權益呢?讓我一起看下去吧!
買房風水、格局、裝潢每件事情都再三確認,用努力存下來的老本買房,最怕遇人不淑,讓白花花的銀子打了水漂兒。
所以,買房簽約時應該注意哪些事項,才能確保自己購屋權益呢?買賣雙方在簽約前,對於買賣價款總金額、附贈物品、搬家時間等協議,通常會簡單記載在定金收據上。在正式簽立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時候,就必須將定金收據的內容轉錄於買賣房屋合約書。
買新成屋簽約特別注意事項:
在您準備簽約購買新成屋前,必須先確認房屋的使用執照(房屋權狀)是否已經核發、買賣建物的門牌與看屋標的是否相同。同時也建議買主調閱「簽約 12 小時前的土地建物謄本」,以確保產權完整及了解是否有其他特約事項。至於代書,因為已非預售屋,所以買方有權力找自己的代書。
買中古屋簽約特別注意事項:
買方應確認賣方房屋稅、水電費等管理費等是否已付清。若未要求賣方支付,在買方貸款通過後,支付責任將轉嫁到買方身上。另外,中古屋買賣有所謂「瑕疵擔保責任」,也就是說 「漏水、建築安全、凶宅、侵占鄰地或遭占用」若合約無特別標註,都在保障範圍內。因此買方購買中古屋時,須特別注意合約是不是含有「本次買賣不負瑕疵擔保責任」的內容存在。
買房簽約注意事項
房屋買賣有二種契約,一種是公契,為建物與土地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記載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作為產權移轉之用,通常由代書辦理,不容易產生爭議;另一種是私契,是真正的買賣契約書,如果訂約時沒有記載清楚,很容易產生糾紛,所以買中古屋簽約時,應注意事項包括:
一、確認產權
- 簽約當天的土地及建物謄本
- 建物坪數是否正確
- 土地使用分區
- 確認土地的使用性質,如住宅區或工業區
- 是否有被劃定為公共設施用地
- 是否有限制登記尚未塗銷(如假扣押、假處分)
- 賣方銀行抵押設定金額(作為支付各期價款比例依據)
二、確認契約內容
公契移轉價格
公契之移轉價格為課稅之依據,應明確約定。如果簽約剛好是調整土地公告現值的七月份,更須特別確認以避免爭議。
各期付款方式
付款分為簽約、用印、完稅、尾款四階段。各階段支付款項成數由雙方共同約定,若賣方尚有貸款未清,可依此金額為支付尾款金額。
各項稅費及其他費用
當年度房屋稅、地價稅、水電瓦斯費、管理費,雙方負擔比例要定明
屋況說明(具實填寫,由買方本人親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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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帶租約
有帶租約的房屋,最好附上租約,同時取得承租方的承諾,避免與原屋主說法有落差,事後收租金時產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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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帶車位
車位是永久取得或是由管委會決定每年抽籤,應詳細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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滲漏水瑕疵擔保
建議在契約上加註「擔保現況無漏水…」文字內容,因為前屋主沒有做出保證,就可以不用負擔漏水責任,未來漏水將難以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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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贈物品
建議拍攝當下屋況及附贈傢俱、家電品牌、型號,並逐一登載在合約書內,作為交屋時點交憑證。
交屋時期及方式定清楚
一般以支付尾款同時,辦理交屋手續,惟買賣雙方如另有協議時,應以書面規定清楚,以避免爭議。
數字記載者(如坪數、金額、持分、訂金等),以國字大寫為主,避免竄改。
其他約定事項:
如果買方反悔不買,賣方得沒收全部的定金,若是賣方反悔不賣,應加倍返還定金。若是因為雙方原因而不能履行合約,賣方則須將訂金退給買方。這部分違約條款應完整寫進契約,避免後續爭訟。
三、確認簽約人
原則上應由本人親自簽約,除非有特別授權之書面證明。授權書內容,應有出售不動產座落地址及特別授權代理議價、收受訂金等權利,並提出本人之印鑑證明(需與授權書所用印者相同),才能認定是合法有效之授權。
簽約時,由代書核對雙方身份證件及相關資料,確認簽約當事人(代理人)後,由雙方簽名蓋章生效。
買方應備證件:
- 身分證正本
- 普通印章
賣方應備證件:
- 身分證正本
- 印鑑證明二份(申請日期為最近一年內)
- 戶籍資料三份(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皆可)
- 最近一期房屋稅單
- 最近一期地價稅稅單
- 建物所有權狀
- 土地所有權狀
- 印鑑章
買房簽約完畢應注意立約日期有無填寫、文字更改處有無雙方認章,簽約書如為兩張以上,應於騎縫處雙方蓋章等,逐一檢查,以避免日後產生糾紛。
前面說明的簽約注意事項,會因時間、地區及屋況而有實務差異。瞭解買新成屋/中古屋的簽約注意事項,就可以開始看日子準備看房簽約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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