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23年的受浸】從憤怒的人夫到喜樂的基督徒

2016022410:26


 

【等待23年的受浸】從憤怒的人夫到喜樂的基督徒
我從小對於基督徒的印象是負面的:

第一,他們敬拜獨一的神,沒有包容性。
第二,他們不拿香拜拜,違背傳統。

在這種負面的印象之下,一開始聽到我太太信主耶穌了,心裏頭剛開始先是震驚,很快便轉為憤怒,因為我不知道這種信仰要把我的家帶到那裏去!在這樣的憤怒中,我甚至氣得不想跟我太太說話了!

就在這沉默的冷戰中,我心裏其實翻騰著兩種不同的想法,一種是:「你信任你太太,但她已經背叛你了,這個婚姻已經沒有存在的價值,應該要離婚。」另一種是正面的:「在台灣,不就是宗教信仰自由的國家嗎?你太太不仍然是你當初所愛的那個人嗎?」

這兩種想法就像兩股力量,在我心裏交戰,一時之間我也沒辦法做任何的決定,倒是「當初所愛的那個人」這句話,讓我很自然地回想起我與我太太初相識的時候,起初的愛那種甜蜜,那種刻骨銘心,那種朝思暮想,一股暖流瞬間溫暖了我冰冷的心,讓我願意與我太太重新展開對話。


然而事情並不是就此平順了。由於我太太信了主,每個禮拜天都要去聚會,每次當她跟我說要去聚會的時候,就牽動我那不愉快的感覺。於是,我又再度陷入沉默的 冷戰中,直等到我太太回來,過了幾天,淡化了,我才又藉著起初的愛回到原點。我就是一直處在這樣的循環中。然而矛盾的是,我讓我的孩子們也跟著我太太去召 會,因為孩子都是她從小帶大的,從小跟著她,我也別無選擇。

就這樣過了幾年,直到有一天,我太太忽然跟我說,我的大女兒受浸信主了,是她自己選擇的!

那一瞬間,我心裏所有的感覺,只有極度的憤怒!在憤怒中,我聲色俱厲地告訴我太太:「我若是再聽到我兒子受浸信主,我絕對要跟妳翻臉!」

我那時候是說真的。

然而,就如申命記二十九章29節所說的:「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顯明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隨著神大能的運行,日子一天一天的過 去,孩子也一天一天的長大,終於到了有一天,我的大兒子到了該離開家,出外讀大學去的時候。由於孩子一不在身邊,你想要再照顧到他,就馬上感覺到心有餘而 力不足了,那時候,你才感覺到自己的渺小,個人力量的有限。也就在此時,我太太提醒我:「若兒子是弟兄,就能住進召會的弟兄之家,那裏就有專責的弟兄姊妹 服事照顧他們了。」

兩年前,我女兒剛讀大學的時候,因為她已經信了主,順利地住進了姊妹之家;這二年來,雖然我們相隔兩地,但在生活起居上也沒有什麼需要我操心的。有了這個前例,我沒有考慮多久,就答應讓大兒子受浸信主了。

接著又過了二年,我的女兒在2011年大學畢業了,邀請我去參加召會為他們辦的畢業聚會。先前在高中、國中、國小的時候,也有召會為她們辦的畢業聚會,孩子也有邀請我去參加,但我都因既有的負面印象不願意接觸,但我告訴孩子:「等你大學畢業那一次,爸爸就不會錯過了!」

也是到了該履行對孩子承諾的時候了。於是我和我太太專程去了一趟台北,參加我女兒的大學畢業聚會。這是我第一次踏進召會。這個事情過了之後,我開始思考一 件事情,家的未來何去何從?我問我自己:「有必要為一個信仰,讓我的家長期處在不得安寧的狀態嗎?而且這十幾年來,我也沒有看到我所擔心的負面的事情發 生。」

於是,我有了想要瞭解這個信仰的念頭。我開始大量的閱讀屬靈書報;在大量閱讀的過程中,我也看到了一些真相,原來創造的神只有一位,基督徒所信仰的就是這 位獨一的真神,這裏並沒有什麼包容性不包容性可言。其次,在舊約是有拿香敬拜,到了新約就不拿香了,因為舊約的敬拜是屬物質範圍的敬拜,是屬地的敬拜,到 了新約,就進展成屬靈範圍的敬拜,是屬天的敬拜。天怎樣高過地,照樣屬天的敬拜也遠遠高過屬地的敬拜,這裏要是再談傳統,就只顯得傳統的老舊與落伍了。

我知道我的想法已經有了轉變,我想讓我的太太知道,於是有一次兩人一起回家看望爸爸、媽媽,趁著回到家中一起吃晚飯的時候,我主動想要提起一些我的屬靈看 見,可是沒想到,我才說了沒幾句話,我的眼淚就不爭氣的掉了下來!這眼淚中,滿含了這十幾年來的虧欠,也在淚水中,我向我太太承認提摩太前書一章13節的 話:「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蒙了憐憫,因我是在不信中,無知而作的。」


這件事過了之後,我開始思考另一個問題:「這十幾年來的爭戰,所為何來?」從先前的閱讀中,我知道了啟示錄是一卷談爭戰的聖經,於是我就進入啟示錄生命讀 經去閱讀,才讀了沒有多久,我就發現到有一段經節在談起初的愛,在啟示錄二章4節,「起初的愛」這四個字清清楚楚的寫在聖經上面。那一瞬間,我完全明白 了,原來這十幾年來,主耶穌一直與我同在,也一直與我們家同在,祂為了把我們從黑暗的國度轉移到光明的國度,一直在為我們家爭戰。這場隱密範圍屬靈的爭 戰,表現在看得見的物質範圍,就是夫妻的不和與爭吵。然而在這場激烈的屬靈爭戰中,為了避免這個家的破碎,主耶穌用「起初的愛」保守了我這個家。當我了解 到這裏,那一瞬間,心中的感覺只有兩個字:「感動」;走到這裏,我對主耶穌已經是完全降服了!

於是後來,我接受我太太的提議,把家打開,讓輔仁中學的青少年排能在我家繼續聚會,這已經是幾年前的事情了。接下來便是2014年,我的小兒子主動提出要受浸信主;這時候的我,已經是欣然同意了。再來便是2015年,小兒子離開家出外讀大學去了,我也在主的引導下受浸。

一轉眼,二十幾年過去了,回首往事,歷歷在目,此刻我心裏的感覺只有兩句話可以形容。第一句話是哥羅西書一章12-14節:「感謝父,叫你們彀資格在光中 同得所分給眾聖徒的分;祂拯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入祂愛子的國裡;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就是罪得赦免。」第二句話就是使徒行傳十六章31 節:「當信靠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這第二句話,是主耶穌給我們所有人的應許,也在我們家實現了。

以上所說,就是二十三年來我得救的故事,也是我們全家得救的故事:「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嘉義 許弟兄)

詳全文: http://www.luke54.org/view/1060/7961.html#ixzz4132uLHQ3
出自《水深之處福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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