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恩見證:不做大官,卻有了最蒙福最喜樂的生活

2017071814:23





蒙恩見證:不做大官,卻有了最蒙福最喜樂的生活

我們是王俊民弟兄夫婦,目前在政大服務。20年前我一個人從彰化鄉下北上台北讀大學,如今已是3個小孩的父親。感謝主,不僅拯救我,更為我建立家室,並且使我們家滿了平安與喜樂。

20年來我一直單純的活在召會生活裏,在職、結婚都在召會的服事中。未得救前,我的目標是要作政府的部長、處長,所以也努力讀書,一年內考取預官、研究所及高考。以我台、政大的學經歷,在政府部門是有發展性的,但因主愛的吸引,我將自己認真地奉獻給主。我向主説,主我要向祢認真,去罷,我的前途!此後,我認真在生活中操練,晨興禱告申言傳福音,樣樣我向主認真,主也向我認真,那是非常喜樂的!

我還記得,我跟同伴在政大萬壽橋下晨興向主禱告說:「主我要為您在地上的權益站住,維護您在地的權益」;主是信實的,照著我向主的奉獻及禱告一一帶領成就。在工作上我認真負責,召會行動也都儘量請假參加。雖然主管有些微詞,並加重我的工作,但我向主忠信,不犧牲召會生活。儘管在職業裡,每次升遷上也都有我,但我的心感到不滿足,愛主服事主的心志日益加強。

2005年的全臺青職特會,聖靈很強的工作,很多青年人奉獻海外移民開展、參加全時間訓練;經過那次特會後,工作升遷對我已無吸引力。雖然那時我在中央已升到高的職等,但政大校園開展工作也很有需要,我就毅然的放棄升遷的機會,自願降調至政大服務,可以家打開接觸學生,與訓練學員配搭邀請學生來家裏吃晚飯、關心他們並一起讀經,這樣每學期都可帶8、9位學生得救。雖然不能做大官,但主給我們更榮耀的託付,家打開得青年,價值存到永遠。

在婚姻的事上,我也是奉獻給主,信靠服事者的服事,不是自己的揀選,主也給我最適合我的姐妹。當結婚時,我們與政大弟兄一起住,我們夫妻住一個房間,另外3個房間給學生住,一面可以照顧學生,一面房租也較便宜。我姐妹也都順服沒抱怨。二年後因弟兄之家繁增,不夠住,我們就自己買房子(在主的手管制下,我們以很便宜的價格在政大附近買下),並馬上家打開繁增出大專第三區,主日時讓學生來煮菜,雖後續要整潔,但服事學生就要讓學生有家的感覺,願意常來。

這一切都要謝謝我姐妹的扶持,能服事主是最榮耀的事,能全家一起過召會生活並服事主,是世上最蒙福最喜樂的生活!/王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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