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生命到盡頭,就該適時放手
我和我太太在大二那年相戀,太太升大四時卻被診斷出罕見疾病。我永遠無法忘記,那一天,她在打工途中突然昏倒,竟然血流不止,送到醫院時被檢出血小板嚴重不足,一個我們根本沒聽過的「再生不良性貧血」名詞,就這樣成為我們的「第三者」。
儘管辛苦的路似乎就攤在我們面前,但我們多年的感情基礎,讓我沒辦法放棄,畢業後,決定牽她的手走上紅毯,一同面對各種挑戰。只是沒想到,考驗竟然沒有因此結束,之後,我太太又被診斷出更為罕見的「貝歇氏症」。
有時我想:「當初,如果我不娶我太太,她可能撐不到現在!」但結褵近三十年,雖然很多時間在醫院裡進進出出,我必須說:「辛苦沒有少,但後悔不曾有!」
我們在一起很長的時間,都是在帶著太太四處求醫中度過。我真的很感謝太太,她非常勇敢、冒著極大風險,替我生了兩個珍貴的孩子。之後,身體每況愈下,常出現不明原因的潰瘍。
這次的診斷過程如陷五里迷霧,歷經多次誤診,才被確診是貝歇氏症。健康的人很難體會罹患貝歇氏症有多痛苦,它會讓人牙齦、腸胃、身體和私處都有潰瘍,甚至臉上長滿痘痘,而且一碰就破,對女性而言,真的很折磨。
看著她承受病痛,還得面臨對未來的恐懼,我真的很心疼;九年前,她一度高燒昏迷住院。那些日子,她經常半夜突然高燒,三不五時就得送急診;我整晚熬夜守著她,白天再繼續錄影工作、照顧小孩;但我的苦哪裡及得過她,她不只要承受身體上的痛楚,還有心靈上的折磨。
這一路走來,我從未放棄救治太太的念頭,曾帶她四處求醫,試遍各種偏方、療法;她還那麼年輕,生命怎可能如此短暫?何況兩個小孩年紀還小,所以,無論如何,都不可以「放手」!
不過,隨著年紀愈長,對人生和生命已有了不同的思惟,「不放手」是有前提的,如果積極地搶救,還能帶給患者與家屬生活品質與尊嚴,當然不能放;但如果生命真的已然到了盡頭,品質和尊嚴已求之不可得,該放手時便得放手,這不僅是為了自己,更是體貼家人的最好作法!
在媒體工作多年,看到太多令人不捨的案例。
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內科加護病房主任陳秀丹曾在我的節目中,提到一個令人非常難過的案例,一名阿嬤因為糖尿病引發敗血症休克後被送急診,在家屬堅持搶救的情況下,阿嬤兩條大腿被截肢,兩手十隻指頭也切除,看到一位老人家好手好腳被送進醫院,最後不得善終,即便是醫護人員都非常不捨,身為子女者,又於心何忍?
多年前我便跟太太說,不管是因為車禍意外,或者癌末、病危等,「假使有一天我沒了意識,即便搶救之後也無生活品質、生命尊嚴可言的話,那就放手讓我走!」
半生歷經苦痛的太太,不僅贊同,也有同樣的決定。因為,我們深知,放手不是放棄,而是希望讓活著的人,不會在茫然失措之際,還要面對「救與不救」的兩難煎熬,這才是愛家人的作法,因為你事先讓他知道你的意願,讓他不會無所適從;為此,我們也跟兩個小孩討論、解釋,讓他們理解父母的用意與心願。
我也打算要簽署DNR(不實施心肺復甦術)的意願書;因為,我們不是上帝,不能決定生命存續的時程,但我們若真的愛家人,就應該為對方設想,把心裡的話講出來、寫下來,不要讓他們在不知所措當中無助地煎熬。
讓我意外的是,有次我為了想了解爸媽的「臨終意願」,趁著一起觀看一個提到植物人及善終討論的電視節目,順勢開口探詢老爸的意見。沒想到,我一直以為我的家庭觀念十分傳統、應是非常忌諱談死亡的,當下老爸竟開明地直說:「死都死了,到時候也沒感覺,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這件事不禁令我覺得,對於生死的話題和想法,老人家其實沒有我們想像中的保守,後輩也不必太顧忌,可以透過迂迴、婉轉的方式與長輩溝通。
畢竟,人生有許多的考驗和磨難無法預料,但有些事情,是可以提早做好準備,不要讓痛苦加劇。
#鄭弘儀撰文
【 文章主角鄭弘儀因妻子罹患罕病,在攜手對抗疾病的過程中,對生命有更深刻的思惟,他與妻子、父母取得共識,認為若生命到盡頭,就該適時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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